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吉林省东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使用、销售工业辐照用加速器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151(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传 真:0431-89963151
通讯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吉林省东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使用、销售工业辐照用加速器 核技术利用项目 | 吉林省和龙市健康食品产业园 | 吉林省东辐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市博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辐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延边和龙市浩海辐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海辐照”)部分场址建设工业辐照电子直线加速器组装生产线1条,使用2座直线加速器机房,1座用于直线加速器的组装、调试,1座用于提供辐照服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销售工业辐照电子直线加速器5台,并为周边地区提供辐照技术服务。 | 主要影响:由射线装置产生的X射线穿过机房屏蔽墙泄入环境对停留在机房外公众产生辐射照射。 措施:1.分区控制;2.机房进行屏蔽;3.设置辐射标志;4.设置安全联锁及指示灯;5.建立规章制度;6.进行人员培训等。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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