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德深168、德深21、德深65、德深88四口气井零散气回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89963068(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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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德深168、德深21、德深65、德深88四口气井零散气回收工程 | 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农安县 | 吉林吉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镇赉分公司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将原有4口探井(德深168、德深21、德深65、德深88)转为天然气生产井,天然气预建产能为7×104立方米/天;配套建设4座零散气回收站,站内分别设置加热节流橇、分离加注橇、脱水计量橇、增压加注橇、污水装车橇、燃气发电机组等设备各1座(台)及天然气、污水和放空管线;新建道路0.3公里。项目依托松原采气厂油气处理站。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并采取具体的工程防治及植被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临时围堰。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分离废水暂存于各零散气回收站的污水罐内,及时用罐车运至松原采气厂油气处理中心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表1中的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 |
已编制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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