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减负,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净月区分局(以下简称“净月区分局”)积极落实市级部署,通过“送政策入企、规范内部流程、转变执法方式”系列举措,全面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
主动送策上门,推动执法阳光透明
净月区分局变被动告知为主动服务,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发放并解读《关于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致企业一封信》。活动明确向企业公示了规范的执法流程,包括执法人员着装、标识佩戴、检查通知书出具等具体要求,并主动邀请企业监督执法全过程,共同构建公平、透明的执法环境。
严格内部管理,实现检查全程留痕
从源头入手,净月区分局内部严格执行执法报备审批制度。所有入企检查前,执法人员均需填写《行政检查审批表》,明确检查事项、时间、地点、方式与频次,实现计划管理、源头可控。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须同步出示“检查码”、“执法证”及明确检查范围与事项的“告知检查单”,有效杜绝了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实现了执法行为的标准化与全程留痕。
转变执法理念,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帮扶
在规范检查行为的基础上,净月区分局正积极推动执法理念的根本转变,着力实现从“事后处罚”向“事前帮扶”过渡。下一步,将把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提前介入、政策指导、技术支持等方式,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环境风险,旨在从源头上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以更优质的生态环境服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