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吉林油田公司勘探部2022年第三批探井建设工程(四平地区)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勘探部 |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部署13口探井,均为油气兼探井。钻井总进尺38620米。新建施工道路2千米。项目依托双伊联合站及吉林省油田管理局农工商企业总公司伊通泥浆处理站。 | (一)探井试油(气)结束后,须及时进行封井,对于不产油(气)的探井须进行永久封井。在探井转为生产井前须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相关批复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期,避开农作物的生长期。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农田占补工作。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其原有生态功能。(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井场四周应修建足够高度的围堰。(四)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污染型钻井液和压裂液。(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场地周围加设硬质围挡。(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钻井过程产生的废弃水基泥浆及岩屑运至伊通泥浆处理站处理。(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站场及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井口安装防喷器和压力控制装置。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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